幸福論
「驚蟄不過,但春寒加劇,先是料料峭峭,繼而雨季開始,時而淋淋漓漓,時而淅淅瀝瀝,天潮潮地溼溼,即連在夢裡,也似乎把傘撐著。」 一陣陣瀟瀟的冷雨濕透春草大地,要命的是,連球場地下也潮潮溼溼,教人如何過活?日日苦於無事可做,唯有重拾舊筆,亂寫一通。 近日聞友談起「幸福」一詞,有所感觸,故書此文,以表余見。 台灣小說家張大春曾於散文集「認得幾個字」內談到幸福,並曰「幸福」一詞的古義不同今義。「幸福」的正解是追求幸福的過程:幸是動詞,福是名詞。問題便由此而生:「幸福」是否一定帶來幸福?史家評韓愈諫佛骨表一事便提到:「幸福而禍,無亦左乎!」「幸福」,如是看來,每每事與願違。 爭取幸福似乎為人之天性,有如嬰孩餓時哭蹄,四季依時交替。多少同學努力溫習,全力備戰文憑試,不就是為了幸福嗎?可能有人認為溫習不過時為了一張證書而已。但不妨細心想想:我們為何要證書?又為何要理想工作?又為何要車樓番狗?四個字,「快樂幸福」而已。幸福本身,就是目的。 我並不是詛咒諸位幸福(入大學)夢碎,而是力圖尋找「幸福」一詞的額外可能性,和討論幸福而禍後,該當如何自處。 首先,「幸福」可導致不幸福。舉董伯伯為例,「八萬五」本是仁政,理應可得市民支持,惟過於急進,社會一時不能適應如是巨變,所以計劃不但受阻,董生的名聲和管冶威信鈞急轉直下,又引起民怨。上述種種,正正為董生日後被炒埋下伏線。當真應了唐唐一言:「年輕人剛愎自用,勇往直前,容易導致車毀人亡。」的境。納蘭性德說得好:「人生若只如初見,何時秋風悲畫線(正字為扇,為配合數學科故改之為線)。」不行動,不「幸福」,也可是「幸福」的舉措,是因「幸福」正正有扼殺僅餘的可能性和現存的幸福。 假如事情已過,無法像打機時LOAD SAVE又該什麼辦?自嘲,人貴自知,而自嘲是自知的昇華。自嘲,不但不是不願意接受失敗,更是正面樂觀地看看自己在哪裡做錯,哪裡可笑,有如持鏡自照。明白自己的短處長處,接受,再而改進自強。趺到,要爬起夾,計劃一下走或不走,走也可,不走也可;轉不轉方向目的,轉也可,不轉也可,不轉再行再撞牆也沒差,柏林圍牆也有倒下的一天。不過,你等不等到那一天,就是未知之數了。 幸福,從來不是一種狀態,而是永續的過程,一場拼盡全力(或不要用力)的奮鬥。嗯,我依然如此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