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討辯論評」

周五過,辯論畢。由初學到比賽(英文辯論),不過是幾天的光景。

辯論當中,最精彩的地方,正如柏勤所說,是理性的顯現。辯論與口角,兩者類似,而分別在於發言限制。比如說,陳師奶到街市買菜,為一角幾毫與菜販對罵,一句來一句去,面紅耳赤,口沫橫飛。而正式一場辯論,則每人(隊)有相應時間發言,而發言期間對方不得干擾,時間一畢,就算你手持真理,腹中有滔滔不絕的曠世絕論,也要閉咀。

辯論技巧如恆河沙數,但主要離不開兩個主流,邏輯推理(Logic)和修詞(Rhetoric)。

邏輯一門,小弟曾經淺淺讀過有歐美的邏輯三段論(Syllogism),和印度的因明學(Hetuvidya),這兩個最大宗派。結論是:正確的邏輯推論,除非根本有誤,否則不可辯駁(Irrefutable),因為邏輯,間單來說,就是見甲是甲,見乙是乙。

而修詞學,古時為希臘等地之必修科目,若使用得宜,可令論點清析,便於利解。而倘若只有修詞而無實質論據,無邏輯推理,就流於高爾吉亞(Gorgias) 之流,巧言令色而無實學。以柏拉圖一句話可總結之:「修辭學不是藝術,只是危險的竅門,使實際上無知的人顯得有智慧。」

拉得遠了一點,還是先談談這周的事情,周五課間的是英文辯論,而周四周五課後,也有幾場中文辯論。

周四課後一場,不為正式也,介辯論與聊天之間,討論?也許吧,是以分清論點,供周五英文辯論之用。遇一中六生,修文科,論點清,修詞佳,例子多,以善字括之。周五問副校長作文之事後,他舉兩場小組討論,但他次場因謝師宴而先走。第一場,題目若為:「某曰:「若政府以保障市民安全之名,而加強社會監控,並無不妥.」你同意否?」,表現平平,大多同學遭內容誤導,離題萬丈,嗚呼哀哉!第二場,題目則為:「「金錢愈多則愈快樂」你同意否?」,鑑於權威走場,討論其間,問題多多。

第一個問題是:「該不該有前設?」,當然有,小至對問題內字詞的定義,也是一種前設。第二個問題是:「如何定義金錢。」,我將其定義為介質,就如斧頭般,可以斬人,也可以砍柴,善用則樂。而有同學辯之,將其定為純物質,誰是誰非,不足為外人道也。一場討論,每個人都坐落在不同的層面,你的金錢不是我的金錢。我的快樂不是你的快樂。若在辯論之前,討論雙方若介題不同,整個討論可謂毫無意義。

執筆其間仍不禁莞爾,語言的事,真的有趣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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