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

我要認罪。

一直以來我總給人一種錯覺,像我很喜歡讀書讀很多書,所擁有的知識比同年人多上些許。其實不然。

我認我很喜歡書沒錯,但喜歡書不一定喜歡讀書,正如喜歡一個女孩不一定喜歡她挖鼻孔的樣子(能這樣比喻嗎?)。一本書的組成是那麼的不容易呀。由作者書寫草稿,到編輯剪掉文章的旁枝末節,再到設計師決定纸質和封面,每一個步驟都需要花費大量的心力。單單構成一本上佳的書籍,已經足夠耗費人半生的年月。所以,每一本書都是一件藝術品,單單是存在,也能體現它們的價值。試過有這麼的一段時間,法國的街頭巷尾或是哪裡的人手中也總有一兩本書,而且還總是艱深得要命的福柯或是黑格爾。他們之所以要帶著這些名著不是為了要展開閱讀,而是把書籍當作裝飾。那時候的他們或許認識到,一切知識乃至是書本自身,其實比所謂的潮流裝飾要來得深邃和精美。


所以我喜歡買書喜歡帶書喜歡掃書,但閱讀,卻有時令我望而失畏。每次掀起某些學術區域裡的名著,總會出現一個窘境。那就是,明明書裡面的每一個字我都讀得懂,甚麼他們呆在一起我就完全分不清潔東南西北的呢?台灣作家唐諾為這個窘境的來由給出了一個合理的答案:「閱讀和普通生活不同,閱讀是思維的直接交流,而平時生活不全依賴思維,生活更著重行動「」比如說你要去麥當努買個漢堡,我們不會在腦海裡計算漢堡的營養成份和吃麥當努的機會成本,我們會有著更多可能直接依照行動的慣性直接走下去買了才算而當中涉及思考的部份無限接近於0。他又提到:「閱讀是思維的直接對話,不容易進行,尤其是在娛樂性比讀書豐富的事物充斥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之中。閱讀雖則容易展開,但不容易持續,畢竟要永遠不讀一本書很容易,關上書本,代價也不過是400多新台幣而已。」


近來買了新手機,打遊戲的時間多了,學日文的時間多了,練BASS的時間也多了,夾BAND的時間也多了,反而閱讀的時間愈來愈少(也許就算有很多時間我還是會找籍口先做其他東西),我竟然能夠接受這樣的自己。

書架裡野放了許多牛羊,有些未曾細看,有的未曾快讀,有的更是原封不動。讀書,還真是一件難事。

但願我能夠早日洗清我所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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